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后如何分割
离婚时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这个房子归谁。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这个房子归你,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你的个人债务。你们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及这个房子增值的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你对你爱人进行补偿。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