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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中介经济赔偿纠纷

中介经济赔偿纠纷 应朋友的要求,给土方主丁某介绍土方车。为了谨慎起见,我特地要求车主亲自过来和土方主洽谈合作事宜。
     一切谈妥,土方车过来了(是江西的),没几天,就私自离开了。按照车主的说法,现在的工作场地不是事先和丁某约定的工作场所,开工前几天也没什么活干,所以担心被骗,悄悄走了。
     之后,丁某要求我赔偿他先行垫付 加盖(土方车为了防止泥土洒落而加的车盖)的钱。先行垫付加盖钱是丁某为了笼络车主而自愿先行垫付的。这样,我需要对丁某的损失负责吗?算不算经济犯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鞋门(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1-06-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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