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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个小区一楼租了个门面做建材生意,村里把还建房一楼门面外包给了个人

律师您好,我在一个小区一楼租了个门面做建材生意,村里把还建房一楼门面外包给了个人 律师您好,我在一个小区一楼租了个门面做建材生意,村里把还建房一楼门面外包给了个人,个人把一楼全部租个做建材生意的人,其中也包括我在内,签合同时没有提到,合同里也没有写到,店铺的门头已经被他们做了要收费,等我们装修好了现在提出,现在提出门头广告的底子是他们统一做的,要收钱而且相当贵,本来我们厂家过来免费给我们做招牌,现在我们还要出钱给市场,市场的回答是统一市场门面,我们的广告门头就是先做成彩钢,然后再在彩钢上贴字,现在就是市场把彩钢都做好了,没有经过我们同意,也没有告诉实情,也没有文件手续收这钱,请问这个合理吗?我租了店铺,店铺的门头在我承租的时间,是否属于我的。他这样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做了,我可以拒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10-28 13: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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