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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行为是否合适或合法

请问单位行为是否合适或合法 我的单位实行职称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拿到中级职称的人员每月要比初级职称人员要多3000元左右,从去年开始单位停止了申报中级职称,也有说法每年有几个中级名额,反正去年中级名额本单位就没有,而拿到中级证书而不让上报的员工有很大意见,因为以往中级申报通过的人员工资不会降下来,与现在拿到中级证书而不能申报中级职称(更改工资类别)的人员拿的只能那初级职称的工资,大家工作岗都一样,单位当时出这样的政策是想员工自我增值,更好的为单位工作,现在意见肯定大了,请问本单位的做法是否合适,或者是否有触犯了某些法律法规?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90567……(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10-27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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