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3年7月进入公司,一直未签合同,到14年7月公司才给签合同买保险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一年之内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签订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每月的双倍工资。单位没有按时缴纳保险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