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责任如何划分?
责任如何划分? 我有个朋友,与另外两人合伙做装修木工,今年六月,在为一居民新房从事木工装修时,因自已带去的木工机发生漏电事故,导致我这个朋友触电身亡。
经了解,装修的房子还没有验收合格,这个住房装修用电,都是临时从开发商所建的“基建专变”处接来的,所接的电是开发商的项目经理接的。我想问的是,房东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他与房东是雇佣关系,还是加工承揽关系?另外,其它合伙人之间如何分担责任。开发商对用电管理不规范,有没有责任?
如果要起诉,可不可以把房东与合伙人在一个诉状中一起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uangw……(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1-06-25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