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关于伤害赔偿

关于伤害赔偿 我与被告人在我上班时,那时我是转门管理小车在我单位停车的工作被告人在我向他再三说明这里不能停车时被告人仍然不听,被告人还下车对我进行殴打这事我们还到当地派出所解决经过调解双方协商被告向我陪尝1500元还向我打下了欠条,打下的欠条还在我这里。被告人所写的还款日以过被告人就以赖皮的形式不给我还,这事是发生在2006年,现我要起诉被告人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宋建新(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6-25 11: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