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伤害赔偿问题
关于交通伤害赔偿问题 各位律师您好,我家里的出租车去年元宵节那天发生意外车祸,当时车内也有乘客。乘客只受了一些皮外伤,可住了38天院。后来不知怎么弄了个伤残等级,不过后来我家人申请重新做给她推翻了。现在原告要求我们赔偿她的住院费用2000元左右,还有她的误工费(她本身只是社会闲散人员)和她的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她老公陪护,老公有工作的)。总计10000元左右,我家里人对此不是很认同,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助一下,看能否有什么方法可以将这种无赖条件降至最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key9……(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5-03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