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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检察院两次退回的案件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能网上通缉
检察院两次退回的案件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能网上通缉 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以发包方拒不付民工工资为由到公安机关立案,发包方法人取保候审,经检察院两次审核材料,要求补充证据都退回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却上网通缉发包方的法人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胡翠连(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5-10-25 13:3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5-10-26 12:04
即然是属于取保候审,那么网上追逃应当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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