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妈妈和继父的事情是否一定要我去管?
妈妈和继父的事情是否一定要我去管? 我妈妈因为小时候患有脑膜炎,所以是一个有点没有自主能力的人,不太能分辨是非的人。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在爸爸过世才两三个月就被外婆家又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二十年过去了,没有一点尽妈妈的责任,而且在我妈妈和我爸爸生活的期间我妈妈的工资也全被外婆一家人拿去。现在外婆家的人觉得那个男人对我妈妈不好,把我妈妈又接回来在外婆家住,并以我的名义把妈妈的身份证骗来,将妈妈的工资卡给换了密码。现在还以我的名义和那个男人家里交涉,要我出面去签定协议。说是和男方家人协商,拿别人两万块钱来作为妈妈的养老。妈妈和她的工资卡还是跟男方家人一起回去住,就是两万块钱放在我这里。我说我不要,拿给外婆保管,让外婆去签字。可是舅舅说外婆年事已高,就必须是女儿去。为什么不可以外婆家的人去签字?法律规定,妈妈要申请离婚或者协商签字,都是要亲生的女儿来处理吗?我不是不想尽赡养的责任,我只是觉得这个根本不是我该去管的,而且只是舅舅的片面之词,我也都不清楚妈妈到底生活如何,所以不想去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白云baiy……(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1-06-24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