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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丈夫,妻子逼死第三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关于丈夫,妻子逼死第三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丈夫对第三者隐瞒复婚事实的情况下与第三者继续来往,妻子及其妹妹找上门去大闹一番,后经常又在第三者单位,家附近伺机报复,终于一天,蹲守在第三者单位附近的妻子与纠结的社会男青年将第三者殴打一顿,被巡警发现后解救,过后又经常第三者单位,家附近蹲守,导致第三者不敢回家,工作调动,第三者强烈要求与丈夫分手,丈夫仍要求继续来往,并继续诱骗,胁迫,恐吓,妻子又去第三者调动后的单位闹,将第三者汽车打砸,并扬言不放过第三者,不允许第三者在那个城市待下去,第三者无法在单位继续工作,有家不能归,妻子的亲戚大部分是有过案底的社会青年,第三者终不堪丈夫及妻子的纠缠,自杀身亡,请问,他们需承担法律责任吗?有短信息为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Fg4509(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1-06-23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