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下高利贷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需不需要承担债务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不需要偿还。
如果妻子确实不知,又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不用偿还
1,不需要承担非法利息;2,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可以不还。3,房屋抵押需要登记生效。
那要看这些债务是否用于你们生活家庭开支。如果是的话,那要看你和你丈夫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这个约定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等是知道的。否则你应该偿还。
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的不用偿还。
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不用偿还
妻子证明欠款全部用于男方个人消费,与女方及家庭无关,女方没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偿还本金和贷款。如果你的房本抵押贷款没有经过登记,那么第一不生效,可以不办过户,房子仍属于你岳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