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我是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XXX镇(乡下人)
  我离婚后再结婚,婚前有一小孩经法院判决给了前妻,我现在的妻子和我的情况一样,也是婚前有一小孩经法院判决给了前夫,等于说我现在的妻子和我没有小孩,而我们现在进行婚姻登记后,镇计生办说:“我们的情况要是再生育就是属于是超生行为。”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可以再生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432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23 11: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