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双方都有一个子女的,并且没有抚养权可以再生育吗
法律规定“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不可以再生
经夫妻双方申请、并经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户口不随你就可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