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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拖欠临时工工资的问题

关于拖欠临时工工资的问题 临时工未签订用工合同,也未提前约定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工厂只规定每周三下午15:30到16:00可以去领工资。(工厂以每月25号到次月26号为一个工作月来计算工资)
    请问:1.   4月26日至5月25日的工资,过多长时间不发可视为工厂拖欠工资?
          2.   如果到了可视为拖欠工资的时间,工厂以不良品未返工完为由为不发工资,是否是无故拖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菊渊雅韵(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6-20 12: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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