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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交易取证

银行交易取证 我向别人借钱,签订了借款合同,交付了一定的利息,但是对方未给我放款.我现在连对方人都找不到,向警察报案,警察不受理.因为银行的交易记录只保留6个月,假如几年之后,这个人拿者合同来找我要钱,到时候我能说的清吗?我是否应该现在就向银行申请证明,以证明我未收到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ia2731(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20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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