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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9月25日,我老婆在上海某一家居商场参加员工培训为十一活动做准备
事情是这样的,9月25日,我老婆在上海某一家居商场参加员工培训为十一活动做准备 事情是这样的,9月25日,我老婆在上海某一家居商场参加员工培训为十一活动做准备,在培训期间一女员工与隔壁店几个女员工发生争吵,隔壁店一个男的冲上来把我老婆店里的女孩踢了一脚,扭打了起来,我老婆公司几个男的围殴了隔壁店两男的,后来隔壁店两男的拿刀砍伤了我老婆店里的两男的,完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十天以后派出所以作证人录口供为由传唤了我老婆店里4女两男包括我老婆,笔录做完就以寻衅滋事罪羁押在看守所了,我老婆事发当时在拉架,没有参与打架,昨天叫律师会见了,律师也说从他后两次口供来说不够成犯罪,可能第一份口供出了点问题。现在已经羁押第八天了,双方公司已经签署调解刑事调解协议,互补追究民事责任,我想问的是像我老婆这样的情况如果走向法庭法院会怎么判,律师跟我说可以做无罪辩护的!另外想我老婆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先取保候审,我不想他在里面受罪,但是现在的公安机关一旦把你刑拘多少都给你搞点罪名吧,不然他不就失去察了吗?另外我老婆是党员,无犯罪记录,是个乖乖女。请大家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对方刑拘了两男两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10-17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