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各位尊敬的律师指点迷津!
1、诈骗属于侵财类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3、因此根据你所述,你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会认定为诈骗。
4、可以同债权人协商确定还款计划。
不属于诈骗,可以同债权人协商签订还款计划。如有骚扰,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