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12月16日晚,我和单位一个员工发生争执,他最初态度不好,我推他一下啊说你会不会讲话,然后他直接拿酒瓶攻击我的头部,我下意识双手推他双肩,将它摁在桌子上,属于防卫动作,并没攻击意图,然后他酒瓶落地,摔碎,用拳直接攻击我的头部,我后退,由于我穿的拖鞋,鞋全部甩掉,满地的碎玻璃,我也不敢动地方,他站起来继续攻击我的头部,我站在原地边防卫边还击,后来同事拉开,正果过程中,都是他在主动进攻,我是在感觉自己生命安全受到危害时采取的必要措施,不甚将他鼻骨打伤,当晚他去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我次日到医院,坚定为脑震荡,脚部多处划伤,现在单位在调节,我的领导怕工厂处分,没经我同意就帮我垫了8千元的医药费给对方,现在他还在治疗中,
我想问:1 他鼻骨骨折,属于轻伤吗?报案的话我会不会被拘留,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
2 我的脑震荡属于轻伤或轻微伤吗?
3 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吗?
4 单位领导一味认为他伤的比我重,就该我赔偿他,这种观点正确吗 ?
5 单位垫付的医药费如果全部花完,我应该全部偿还单位吗?
6 在整个过程中我负多大责任,赔偿中应负多大比例
昨天我主动过去看了看他,询问下病情,他说医生说鼻骨碎了两块,现在先消肿。
该员工为人十分内向,一向不和别人讲话,和舍友基本没话将,单位大部分同事也不讲话,被人都认为他老实,也有人说他精神不大正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菜小虫(辽宁)
提问时间:2009-12-19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