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好,离婚了小孩归女方抚养到18岁,当时离婚协议书写明每个月由父亲支付800元的抚养费,但是父亲从来没
好,离婚了小孩归女方抚养到18岁,当时离婚协议书写明每个月由父亲支付800元的抚养费,但是父亲从来没 好,离婚了小孩归女方抚养到18岁,当时离婚协议书写明每个月由父亲支付800元的抚养费,但是父亲从来没给过一分钱,我要求他把小孩户口转到女方让小孩在女方读书,他不但不帮我办,还说随时把小孩带走,请问他有这样权利吗?我可以告他吗?如果告要到他户籍所在地告吗?女方户口在广东男方在湖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李城名(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5-10-16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