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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单位以迁出户口为由拖延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以迁出户口为由拖延支付经济补偿金 已与单位签定协商解除协议,协议约定30天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办理交接手续时,单位要求我与女儿的单位集体户口必须迁出,否则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在已经过了30天,单位仍然没有支付。单位是否违法?可否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外,另追加逾期不支付补偿金的50%赔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nv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0-15 12: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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