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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员工离职后补发解雇通知,用以规避支付代替通知金给离职员工,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解雇通知有没有要求

公司在员工离职后补发解雇通知,用以规避支付代替通知金给离职员工,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解雇通知有没有要求 公司在员工离职后补发解雇通知,用以规避支付代替通知金给离职员工,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解雇通知有没有要求要在员工离职前发给员工?
公司领导说,只要补交上通知,即可不用赔偿代通知金。
我于9月25日傍晚被告知要被解雇,公司说干到9月30日即可离职,这个情况下,我是不是应该获得25天的代通知金?然后公司在10月14日请我回到公司,和我当面谈关于这个解雇通知的事情,公司方面说是人事当时处理不到位,他们的本意是9月26日起后的30天我还可以在公司任职,直到离职,所以他们只是忘了把解雇通知交给我,次日他们将会补上,而我本人本身并没有收到这个未来30天还能在公司上班的信息,于是我于30日完成交接后顺理成章就回家过国庆并且等公司给我赔偿了,然而公司现在用这样的手段来回避这个代通知金的支付,这样的方式合理合法吗?想要请问一下,望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q2223……(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5-10-15 00: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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