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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1,2005年4月到2008年8月我在台湾公司办事处上班,在昆山,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因为没有注册公司,直到2008年9月公司在上海成立贸易公司,所有员工归属上海公司,签定了合同,一直到现在,合同签定期满到2012年8月
2,现在公司单方面要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无过错,赔偿怎么算?可以申请2倍吗?2008年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ijia……(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6-1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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