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我想咨询一下,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在这里,先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6月18日,我姨夫韩某和吴某驾驶(事发当时吴某是司机,韩某为车主)小型轿车在京福高速枣庄段时与一半挂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韩某、吴某两人当场死亡,尼桑轿车报废。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为:轿车司机吴某为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刘某为次要责任,乘车人员(车主)韩某无责任。
我想问一下,我姨夫韩某虽为农村居民,但一直未从事农业劳动,是否可以按照城镇居民获得赔偿?另外,姨夫家有三个未成年孩子,分别为13岁、12岁和5岁,父母分别为55岁和58岁,像这种情况,韩某家人大概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希望能详细解答我的问题,在此万分感谢!再次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永远祝福你()
提问时间:2009-07-05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