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金问题
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当然也包括提成。
但是,如果是离职前12个月之前的未发工资,后来补发的,不能算进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里。
另,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请注意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