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劳动法方面的专家解答一下
请劳动法方面的专家解答一下 我今年3月27日进了这个厂,该厂恶意拖欠工资,80天才发一次;发放工资不给任何凭证;也没有给我们买任何保险福利之内的,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一个月没有一天假期,只有星期天晚上可以不加班;厂里说工资实行包月制,新进厂3个月内每月1000元,满3个月的1100元/月,所以没有加班费一说;从我进厂9月27号整6个月没有签任何合同,9月24号我提出要辞职,厂领导却说“这工作是你想辞就辞的?”到27号我被迫离职就没再去上班,另外找了个工作,今天我我回原厂结8月和9月工资时,厂里却说我3天没有上班,算我自动离职,拒绝支付2个月工资,我和他们说了半天,他们同意给我发工资,但是说我是急辞工要扣我21天的工资;还说他们这个规定是在劳动部门备过案的,劳动部门签过字的,还说我那没在的3天算我是旷工要扣我12天的工资,请问下:1,我被迫离职的话可不可以要求他们不得扣我工资,2,因为我离职的3天,生活用品还在厂里,厂里以此说我没有离职,只是旷工,这种说法有没有依据,我上劳动局要求仲裁的话劳动局会怎么认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ixiao……(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8-10-03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