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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买东西没买成,被商家骂了。我都能怎样维护自身利益?

十一期间买东西没买成,被商家骂了。我都能怎样维护自身利益? 本人2015年10月1日在盘锦市田家惠美建材市场订购了一套总价为3500元的沙发,并预交100元作为订金,待商品到货后支付剩余尾款,商家承诺在2015年10月7日准时送货;7日当天并未送货,口头改为11日送货;11日商家也为送货。12日本人以过了送货期为由退订了该货款,并取回了订金100元。但在退回订金的时候,商家对本人进行口头漫骂。
1.因为订购该款沙发,且未在十一期间送到,导致我购买其它沙发的时候未能享受到十一期间的优惠政策,本人想要求商家对我进行经济赔偿。
2.因为商家对我谩骂,我要求商家对我公开赔礼道歉。
不知道我的要求能否实现?如不能,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7183……(辽宁-盘锦)
提问时间:2015-10-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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