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涉外劳务合同纠纷(国外签的合同)
涉外劳务合同纠纷(国外签的合同) 你好,
我在2009年与一家在海外的由中国人注册的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法人是中华国人。合同的履行地和签订地都在外国。合同中没有提出出现纠纷按照哪国的法律仲裁。
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为我在国内交付社会保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提出,如果表现优异有年底奖金,但是公司从来给过一分钱,其他的员工也没有。我的劳务关系是否收到中国劳动法与合同法的保护。如果要提出仲裁是在国内提出吗。
如果我提出终止合同是否需要交付违约金?
希望得到您的只指点。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ogon……()
提问时间:2011-06-15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