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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交往了一个不到五个月的男朋友,因交往不合适
陈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交往了一个不到五个月的男朋友,因交往不合适 陈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交往了一个不到五个月的男朋友,因交往不合适,我提出分手,男方表示让我赔偿除吃饭以外的电话费,水果,超市购物费用,并表示费用将近万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10-12 07:2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5-10-1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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