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问题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问题 我公司2014年9月10日与某财务代理公司A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财务由该公司代理,并交了1年的服务费。合同中并没有写明代理期限。只是在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条款中有:代理期间,双方应遵守协议并不得无故终止,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过失。
2015年9月下旬,因该公司一直未联系我方交纳服务费。我方认为合同已终止,因此准备委托另一家财务代理公司做账报税并已交纳服务费。当我方联系A公司时索要财务资料时,对方称我公司违约,理由是要终止合同需在2015年9月10日前一个月向他们提出否则视为我方违约(在合同中没有此项),若要提供财务资料需交纳2000元违约金(近一年的服务费)。
想请问下专家对方的请求合法吗?我方应如何应对以求及时拿回财务资料记账报税?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wuq……(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0-11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