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事宜
关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事宜 本人离职不到两年,前服务公司一直拒绝退还我1、安全保证金800元,2、买断工龄钱4471元3、2009年5天年休假共计480元,4、2004年2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辞职经济赔偿金2500元5、加班费共计10000元整 决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此部门以我不在职为由,拒绝接受,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劳动仲裁也不接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qn85(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1-06-14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