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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峡移民的房屋纠纷
与三峡移民的房屋纠纷 我叫刘军,我在2004年购买了一处三峡移民的房产,地址在湖北省的一个国有农场里。该房产原有四间门面,原房主因急需现金将他的一半房产以5万多元的价格卖给我,双方签订了合同,并有两名见证人。但在2011年五月,原房主的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她的父亲及我未经她本人同意,恶意购买其房屋。因时间已过去7.8年,而他的女儿在几年前,他过60岁寿宴时曾回来,并与我打过招呼,并知道我购买了该房产,请问这起官司我能胜诉吗?另外追加一个问题,因该房产位于国有农场,并没有房产证,只由当地土管所发放了土地使用证,而根据政策土地使用证只发放给了移民,对于像我这样的本地购房者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请问我可以进行反诉求得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贻(湖北)
提问时间:2011-06-13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