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开发商这样做合法不?
开发商这样做合法不? 2010年底我在西安市临潼区贷款买了套房子,前几天银行说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但没隔几天开发商就给我打电话说让我交“评估费”,他们并且说是替我向房管所交了,让我尽快把这个费用给他补上。 经我网上查实,2007年底西安市政府已经开始实行“一价清”的政策了,可我知道我附近的好几个小区都在名目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后来我咨询了众多部门,当地物价局说是收取评估房款的千分之五,咨询了当地房管所,开始有个工作人员说是千分之八,后来房管所评估科给我说是千分之五加上50元得工本费。之后我就跟开发商多次沟通,要求看评估报告和收费证明,可他们说只有给房管所交过钱的收据,别的没有,后来我就给他们说反了,现在也没交。请各位律师帮帮我,开发商这样做合法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duch……(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6-13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