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们到底哪错了
我们到底哪错了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位农村土地承包人,1999年承包了为期25年的土地的性质为草料基地的农村集体土地,2009年我10年前修建的管理用房被国家征购,随即向发包方说明情况,在承包地里修建了砖木结构的简易管理用房。由于该地盐碱多,灌溉用的又是明文禁止用于农田灌溉的污水,为了维系承包费用,我们多方筹资修建了育苗大棚,2010年7月国土执法大队通知我们说“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属于违法建筑”当即向该队说明我们建的是育苗大棚,没有改变土地种植的性质,这块地承包时不是基本农田,什么时间变成基本农田了。谁知道时隔一年,在国务院下发禁止强拆的温暖春风还没有散尽的2011年5月27日在我们索要违法事实确认书,基本农田审批手续和执法文书、证件无果的情况下,我们的育苗大棚和几间简易房被几百身穿各式制服的人和十几台大型机械强行拆除,360万元变成了一片废墟。至今我们也没闹清楚我们违了那家法,只认得来的人当中有几个认识的乡干部,报110也没有人管。难道我们的钱是纸片片吗?现在家里已经病倒了好几个人。难道真的是不出人命就没人管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侯振山(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11-06-12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