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仲裁说我的要求不合理,给我往下减,请帮忙看下!
仲裁说我的要求不合理,给我往下减,请帮忙看下! 1、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用期过后就应该给我交纳公司承诺过的五险。
2、因为并没有接到离职的书面通知,所以应得到4月份和5月份工资并补偿我一个月工资,为每个月900元,共计2700元。
3、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然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我是9月26日结束试用期,11月31日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补偿我2月工资,工计1800元。
请问我这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iuqiu……(辽宁)
提问时间:2009-07-27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