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县粮食局下属粮油加工厂用公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500平方米,年租金20万元,租期2011年至202
县粮食局下属粮油加工厂用公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500平方米,年租金20万元,租期2011年至202 县粮食局下属粮油加工厂用公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500平方米,年租金20万元,租期2011年至2026年,2015被开发商告知已经拍卖竟得本楼房及其它土地,要求腾出房屋。随即我方向法院起诉,审理中得知,加工厂于2002年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法院裁定被告粮油加工厂不已经注销,不符合被告主体,予以驳回。在这种情况下,房租租赁合同无效,已经交纳的两年租金40万元以及投资的400余万元,这些损失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舞动(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5-10-06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