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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要求补交保险

要求补交保险 现在单位因为经营问题要解散我,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从1994年10月份开始在单位上班,直到2003才开始跟我签订合同。我想问可不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以前的保险就是2003年以前的。这个一定要通过劳动仲裁么?赢的机会大么?还有单位赔我1500一年,他说是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按我现在的月工资,还是一年的平均工资?还有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单位是不是应该优先留用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蝎子男(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6-09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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