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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咨询 律师你好!本人是个体经营户,经营一家小型超市。事情是这样的,前天工商检查出两包无生产日期的商品(纸包装面条,同类其它商品都有生产日期),原因可能有两点,1 商品因生产方疏漏。2 可能因为在卫生工作的情况下被湿抹布擦拭掉。然后,今天工商所来通知我去所里处理一下,在我追问怎么处理后,才告知我要罚款2000至50000元。我想咨询的是,争对这种情况,有没有具体的工商处罚条例,是应该这样处罚的吗?另外,如果是因为第一种情况的话,我能找供货方或者生产厂家一起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nche……(湖南)
提问时间:2011-06-09 10: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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