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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用不用退还?急!

彩礼用不用退还?急! 有一朋友李女,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在婚礼前其男友贺男,以身份证不在为由和李女约定婚礼后第三天再去领取结婚证,但婚礼第二天贺男就离家出走与另一女(谢女)混在一起,其间脚踩两船,一边哄骗李女不解除婚约,数次假心假意提出补领结婚证又反悔,而后又带谢女把李女新房的结婚照片,衣物烧毁,后因谢女怀孕,又与谢女领取结婚证后,贺男要求与李女解除婚约,退回彩礼,李女该不该退回彩礼?贺男算不算重婚罪?请问李女怎样才能在法律上为自己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Oi5904(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6-09 00: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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