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签了离婚调解书后我还可以再就婚内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起诉吗
签了离婚调解书后我还可以再就婚内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起诉吗 去年,我和她在区法院法庭签订了离婚调解书,孩子归她抚养,我出抚养费,但是当时我没有发觉她已经把家中的大部分钱财已经提前转移给她妈妈。所以在签订调解书时我家已经没有什么钱财可分了,所以我也就没得到什么,另外孩子也归她抚养,现在她就知道管我要抚养费,但是还不让我看望孩子,已经有快一年了。本来我也不想再到法院告她,但是现在我知道了真相,她在离婚前就已经蓄谋已久将我家的钱财十多万转移给其母,我不但没在离婚调解书上得到什么,现在她还不让我看望孩子。我很气愤,这对我不公平。想找法院再要求开庭审理此案,我有几个问题要请教律师。
1:请问律师:现在我还可以去区属法院(还是到市中级法院)再起诉她,要求再分割那笔已经转移的财产吗?可以一同起诉要求争取孩子抚养权吗?我还想要求法院对她不让我探视孩子的问题给予处罚,可以吗?
2:还有请问律师:我是交一张起诉状给法院立案庭吗?还是就交一张申请书给原来签署离婚调解书的区属法庭法官就可以呢?这个交申请有时间限制吗?我听说是签订调解书后一年内可以交申请书要求再审,是这样吗?谢谢指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SHXJS(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5-10-05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