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二婚再离婚是否应该给予女方生活费

二婚再离婚是否应该给予女方生活费 因为性格不合,男方和女方要离婚,他们都是二婚,各有子女,女方再与男方之前有两个女儿,女方已结扎,所以与男方并无子女,现在男方要离婚,是否应该给女方生活费?男方是退休工人!每个月有固定工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ishud……(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1-06-08 14: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