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仲裁后,公司迟迟不给做退工,导致保险和档案无法转移影响后续工作,应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仲裁后,公司迟迟不给做退工,导致保险和档案无法转移影响后续工作,应如何维权? 本人及两位同事,因之前所就职的公司严重拖欠工资,在今年6月初向地方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并且被受理(共三个单独的案件)。并且在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同时,通过律师向公司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律师函,要求其在15日内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与7月中旬进行审理,并且判我方胜诉,裁决书中注明原公司需向我支付2万元左右的工资及6千元左右的赔偿费,并且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由于公司并未在上诉期之内提出上诉,仲裁结果与8月中旬生效。我与同事也在拿到仲裁书之后送交地方法院申请执行。
就在劳动仲裁生效同时,原公司直接到地方法院分别起诉我和两名同事(共三个单独的案件)。起诉书中以我方自行离职位理由拒绝支付两万六千元左右的赔偿费用,并且谎称我方有破坏公司财务行为要求我方进行赔偿。此案已于9月16日审理完毕。由于另外两名同事中的一人未能在第一时间收到起诉书,其审理日期被推迟到10月中旬。后从地方法院得知以下两点:1,公司起诉我与之前的仲裁结果有关联,所以仲裁结果的执行被推迟;2,由于我和同事的案件之间有一定联系,推迟宣布我的案件审理结果,直至最后一名同事的案件审理完毕之后。
事情的经过如上,现在我已在家中待了4个月,现在是第五个月了。由于无法转移个人保险关系和档案,已经被迫放弃了4、5份工作,这对我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请问我可以申请维护个人权益么,如果可以需要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loud8……(天津)
提问时间:2015-10-03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