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经济纠纷再次求助
经济纠纷再次求助 赖某联系了一处工程,并购买了机械和部分材料,但因为不会操作,后经人介绍,讲和我合伙共同做。我带工人加工,不够的材料都是我买,工人工资都是我付。但是工程款赖某却只付我部分,余款追要不得。后赖某又让我做了一工地,是她丈夫的单位,当时她丈夫是该单位局长,材料、人工等等都是我自己的,工程款又没给我。机
器就一直存放在我仓库。现在赖某起诉我要机器和材料,前几天已经开庭,赖某是用她女儿的名义起诉的,我从没见过她女儿,而且她女儿在当时还未成年(上高中)。并找了一个人做伪证。还讲合伙的事压根不存在。我很不利,因为我做的工程方没给我出庭当证人。(第一个工程方还欠赖某的钱,第二个工程方是赖某老公)。当时赖某租赁的仓库到期了,机器和材料转到我的仓库,在材料的打价上我写了一张欠条。(该材料在第一个工程就已经用完,不够的还是我自己购买的)。在他购买租赁的机器清单上签了名字。
我想问一:我能另案告她的证人伪证罪吗?
二:我只有败诉一条路吗?因为审判员找我谈话要我归还她的机器和材料。我的律师讲我证据不足。可是对方也无法证明我和她的女儿发生债务纠纷呀。难道我只有为我当年的轻信和无知付出代价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zh……(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6-06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