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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民事经济纠纷的法律求助!

关于民事经济纠纷的法律求助! 被告欠原告3万元,原告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判被告每月还款600元,这个是法院根据当时被告的工资状况调解的结果。但今年被告单位涨了工资,还发了每年的增量补贴,还发了今年的年终奖,被告经济状况明显改善了,但被告还是按判决书每月只还600元。有什么办法改变这样的状况吗?难道原告要这样等下去,要等满50个月才能得到原告的3万元?这样是不是太忽略了原告的权益?被告就这样在判决书的保护伞下安心度日?欠债的比债主还逍遥了!毕竟原告的经济本来也不算好,牙缝中省下的钱得不到用,拿给被告用。这4年多的就算存活期,3万元也能得不少利息吧!给被告用还一分都拿不到,我还冤枉花钱打官司,请律师!请法律界的高手们支支招吧!小弟实在是再也花不起钱请律师或打官司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ngyu……(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08-12-12 14: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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