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公房产权
按情和按法的结果是不同的
如果依据94方案购房,虽然产权登记为一人,但同住人也可以主张产权
你好,要看你们当时购买产权时是否按94方案。
若不是按照94协议买房的,则房屋属于你和你先生的,其他人没有份额。若按照94协议,则同住人都有份额。
详细可来电咨询。
1、按94方案所购产权,当时同住人均有份额。计算出你公婆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分割。
2、按95方案所购产权,房屋归你和你先生,他人没有份额。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房子应当是按照94方案购买的,所有户口在内的人都是产权人。但是你公婆都去世了,他们的份额就不存在了,房子现在属于你们家和你小叔家,卖掉的话,两家分割。
可来电咨询。
95年94年是有区别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需进一步提供关键缺失信息,才能判断。
如果是94方案购买的话,其他同住人有权主张权利;
如果不是按94方案购买的话,你先生是产权人,房子归你先生一个人所有。
由于和亲戚水火不容,争吵不断,在一次对方多人上门被逼下,由父亲写下了一张纸条:内容为 本人自愿在出售旧房后,给某某10万元,以作表示。落款为父亲名字。
我来具体说下:
其中的旧房 实际产权为 我和母亲。父亲名义下没任何房产。此房为售后公房购买产权得来,售后产权人为我和母亲,最上面的纸条里也没有写具体楼牌号码。请问针对这种情况的话,首先对方有无可能起诉追讨?其次产权本为我母亲和我,父亲写这张纸条是否无效,因为根本不是产权人?母亲有夫妻连带责任嘛?如果在对方起诉前离婚是否能规避?并反诉多次上门威胁?来闹的当天对方发来的 所谓了断的 短信可以作为胁迫嘛?当天来了几位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