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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易地安置未房住   八旬老人 寄宿租房四处漂  奉献一生  只求能安居养老

离休易地安置未房住   八旬老人 寄宿租房四处漂  奉献一生  只求能安居养老 我父亲是安阳钢铁公司离休老干部,现租住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天泰新景家园13号楼3门202号,于1989年经北京市老干局批准易地安置到北京独生女我的身边安度晚年,按政策我父母的户口迁到北京后,他们在安钢的两居室福利分房便被安钢收回。
    1989年9月19日安阳钢铁公司与北京西城老干部局签订了《关于河南省离休干部xxx同志来京安置协议书》(简称北京协议),其中第三条:“来京安置住房问题由其原工作单位负责解决。”开始他们寄宿在我家,房改后,他们即向安钢老干部处提出解决他们在北京的住房问题,并多次以书面或口头请求解决在北京的住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安钢老干部处用书面或口头答复是:1公司从未有给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购房的先例;2公司经营效益不佳;3没有中央红头文件等理由不予解决。最后提出只能依据厂发(1985)35号《关于离休老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简称安钢政策),发给一万元的建房费,我父母没接受。
     2005年6月我父亲回安阳请安钢领导能按《北京协议》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简称中央政策)解决我在北京的住房,结果安钢在我父亲身体虚弱、思想杂乱、神情恍惚的情况下,让我父亲签下了不合情不合理的《安钢协议》即一万元的建房费和利息,至此安钢就以此协议拒绝我父母的住房要求。  
     北京西城老干部局曾于2004年9月29日和2008年12月26日致函给安钢党委,反映我父母在北京的住房困境,请安钢党委按相关政策解决他们在北京的住房问题。
     我父亲今年已84岁,为冶金战线工作了50多年(附件3),我母亲也已80岁,他们的有生之年不多了,在当前党和政府正在大力注重“民生”的今天,我殷切地希望能将党和政府给予离休干部的“两项待遇“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我父母的身上。使他们也能“居者有其屋”,也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发展成果;也能和众多离休干部一样过着“居者有其屋”的晚年生活。为此,我父母的要求是:按照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异地安置人员的购房补贴问题:离退休后异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且当时未作其它安置的,由其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安置地购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xh00……(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1-06-0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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