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易地安置未房住 八旬老人 寄宿租房四处漂 奉献一生 只求能安居养老
我父亲是安阳钢铁公司离休老干部,现租住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天泰新景家园13号楼3门202号,于1989年经北京市老干局批准易地安置到北京独生女我的身边安度晚年,按政策我父母的户口迁到北京后,他们在安钢的两居室福利分房便被安钢收回。 1989年9月19日安阳钢铁公司与北京西城老干部局签订了《关于河南省离休干部xxx同志来京安置协议书》(简称北京协议),其中第三条:“来京安置住房问题由其原工作单位负责解决。”开始他们寄宿在我家,房改后,他们即向安钢老干部处提出解决他们在北京的住房问题,并多次以书面或口头请求解决在北京的住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安钢老干部处用书面或口头答复是:1公司从未有给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购房的先例;2公司经营效益不佳;3没有中央红头文件等理由不予解决。最后提出只能依据厂发(1985)35号《关于离休老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简称安钢政策),发给一万元的建房费,我父母没接受。 2005年6月我父亲回安阳请安钢领导能按《北京协议》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简称中央政策)解决我在北京的住房,结果安钢在我父亲身体虚弱、思想杂乱、神情恍惚的情况下,让我父亲签下了不合情不合理的《安钢协议》即一万元的建房费和利息,至此安钢就以此协议拒绝我父母的住房要求。 北京西城老干部局曾于2004年9月29日和2008年12月26日致函给安钢党委,反映我父母在北京的住房困境,请安钢党委按相关政策解决他们在北京的住房问题。 我父亲今年已84岁,为冶金战线工作了50多年(附件3),我母亲也已80岁,他们的有生之年不多了,在当前党和政府正在大力注重“民生”的今天,我殷切地希望能将党和政府给予离休干部的“两项待遇“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我父母的身上。使他们也能“居者有其屋”,也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发展成果;也能和众多离休干部一样过着“居者有其屋”的晚年生活。为此,我父母的要求是:按照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异地安置人员的购房补贴问题:离退休后异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且当时未作其它安置的,由其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安置地购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处理。
文明城市.为何八旬老人子女可以不养老..............江西武宁县劳动局在2010年5月17日由仲裁员刘建平仲裁的一起劳动工伤案中.所裁定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和父母计算到75周岁.在本案中其父母已超过75周岁.故申请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其供养亲属抚恤金没有法律依据.本委不予支持).请问你们那里是全国文明县吗.难道文明县就是
我奶奶现在98岁生有两儿子5姑娘,大伯是奶奶大儿子70岁在公安局退休老婆教育局两人现在都退休跟他们的大儿子住深圳。我爸是奶奶小儿子工人65岁也退休老妈是农民。现在我奶奶跟我爸妈一起住是我爸妈照顾已连续有7年了,大伯一家不管也不见人的一年出现一次面买几盒古汉养生津就完了。我爸妈身体也不好,请问要怎么样让我大伯
我母亲承租的单位用房现面临拆迁,当时承租证上的有3人,分别是我母亲,我父亲,我哥三人,后我哥结婚生子,老婆和儿子的户口也落户在此。五年前,我父母离婚,当时我父亲承诺不要家里的财产,但户口没迁出,多年来租金一直是我母亲缴的。现在房子拆迁,可能会以拆迁安置房加货币形式补偿,承租人和居住人应该如何分配?我
老人的养老金比儿女的工资高,儿女就可以不管老人的门诊药费等其他费用吗?
我母亲已经77岁了,身患严重的冠心病,难治的高血压,有1儿3女,大女已经退休,养老金没母亲的高,儿子的工资也没母亲的高,母亲的养老金大约1600元。母亲住院的自费部分是4个儿女平摊的。母亲的门诊药费很高,一年大概要3000元左右。儿、大女现在不愿为母亲平摊门诊药费,我为了这事已经和他们闹翻了脸。母亲说叫他们写
本人是四川省绵竹中学职工,从1980年起一直租住绵竹中学住房,期间未享有福利房,2009年绵竹中学将本人原租住的房屋强制拆迁,至今未有任何安置或补偿,本人一直要求单位按照《城市居民租住房拆迁》给予拆迁补偿,但至今仍未给予解决。 就此问题咨询下律师,本人要求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谢谢!
老人和孙子共同居住的公租房,老人去世后,是孙子将继续居住,还是老人的子女继承?
老人这些年一直是同孙子住在一起,房产是公租房,不属于私产,户口上只有两位老人的名和孙子的名,两位老人先后相继去世,那么此房产是归孙子所有,还是老人的子女继承??
我有两个妹妹 3年前和我和大妹妹一起和小妹妹签的协议每人拿钱给咱妈送的养老院 但是3年小妹都不拿钱 她丈着她离婚带个孩子(离婚了还和人一起生活,就是假离婚来占便宜)不给老人拿钱 老人又低保 她把老人的低保扣下去一多半 就把老人的低保的一小半给拿出来 签的协议她拿钱 根本不拿 我应该不应该走法律程序 胜算高么
请问:老人去世的时候正好是征收一期和二期之间,而且在一期一征收了部分山地,但是在二期征收前三个月去世,子女是否可以得到二期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