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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销代理

这种行为数不属于诈骗?!

这种行为数不属于诈骗?! 律师好,我今年3月份底代理了深圳金品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地区的经销商。和厂家签署协议时厂家直接把我名字打上去,盖了公章,我没有亲笔签字。并且按照厂家规定,我进了3万多元的货。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我给客户装上了不同系列的不同产品,但是最近客户不断投诉产品出现了二次污染,我检查后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厂家承诺一年内免费保修,并且和我签署的合同上明文规定: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厂家负责免费换货或退货。现在我要求厂家换货,厂家要收取机器价格10%的包装费(包括部分机器并未拆开包装);如果退货,新货按照5折退款。请问,有这种规定么?5折!这不是让我们死赔么?我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及消费者的权益呢!?请大家给予指导。也请大家认清楚深圳金品泉净水设备这个公司的真面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irxi……(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6-04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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