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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采取异地劳务派遣的形式是否可以不按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按劳务公司注册地的标准?

如果采取异地劳务派遣的形式是否可以不按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按劳务公司注册地的标准? 我司是广州的一间服装生产企业,考虑将员工合同关系转为劳务派遣,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劳务派遣公司成立条件?港澳台个人或公司是否能投资设立? 2、劳务派遣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工伤赔偿等是按注册地还是合同履行地执行?如果采取异地劳务派遣的形式是否可以不按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按劳务公司注册地的标准? 3、全部员工合同关系如果统一转到劳务公司,与员工协商后员工同意带工龄转合同关系,就可以不赔偿?只要员工不同意,就要视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Pe147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6-03 11: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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