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被公司开除有关补偿金的问题
被公司开除有关补偿金的问题 本人2006年8月进入该公司,去年12月1起公司放假,每月及时发放珠海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今年6月底通知我7月1号上班,至7月22日公司以犯纪(实际是公司不按实事、胡乱出的通告,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条例)原因将我开除。
公司拒绝支付补偿金,只结算本月工资。同时,公司拒绝提供任何开除通知给我个人。
请问,以上情况,工资补偿应该怎么计算?十二个月的平均把未出勤(放假期间发放600元)的工资计算在内,请问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我应该走哪些程序,过程需要掌握哪些资料? 公司不提供开除通知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狼道_(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09-07-24 14:51